作为资深的追债公司,我们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分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纠纷原因,总结如下,希望引起您的特别注意,以便在经济交往中,能够回避或减少债务风险,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过分相信债务人的承诺,相信债务人会及时归还债款
对较熟悉的业务单位和个人过于轻信,认为对方不会拖欠
业务往来中手续不规范,不到位
合同内容不规范,相关内容不明确
不了解对方情况,轻信对方“押支票”等手段
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不了解,不熟悉
出售产品,货物时,未约定质量标准,交付方式,运输责任,付款时间等
出现债务纠纷后,缺乏法制观念,采取非法律手段或过激行为。
我追债公司具有处理债务问题的优势
我追债律师长期从事为经营单位调节和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和清欠债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形成了完善的工作体系。面对各种复杂的案件,能够运用最佳的处理方法,制定最好的解决方案。在必要的调解和诉讼中,能以较高的谈判技巧和熟练的法律法规运用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快捷、周到的法律服务。